第三讲 依法建设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公共图书馆

李国新

公告名称:第三讲 依法建设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公共图书馆      
公告内容:

国图公开课招募| 关于《公共图书馆法》 这里有最全面的解读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自2001年开始酝酿直至颁布施行,历经十六载,《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图书馆人思想与实践成就转化成的法律成果。作为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文化立法,《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彰显了公共图书馆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公共图书馆在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作用,其基本宗旨就是保障公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切实关系到每个公民的文化权益。

在《公共图书馆法》即将施行一周年之际,国图公开课特别推出“《公共图书馆法》解读”专题系列课程,通过回顾立法进程、阐释法律要义、展望发展前景等多角度的深入浅出的解读,搭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学习平台,推动《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贯彻与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主讲人简介

李国新,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01年起,全程参与《公共图书馆法》的酝酿、起草、研讨及出台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图书馆法治与管理、公共文化研究,著有《国外公共图书馆法研究》《日本图书馆法律体系研究》《公共文化政策法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历史贡献》等多种学术著论

课程安排

第三讲  依法建设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公共图书馆

2018年12月11日(周二)

14:00—16:30(13:30签到入场)


讲课地点


国家图书馆总馆(中关村南大街33号)综合楼6层

签到处在综合楼正门一层大厅

注意事项:

1、请先至国图存包处存包,然后进入综合楼一层签到。

2、请勿将食品及饮料带入演播厅,演播室外设有饮水机。

3、可以自备记笔记所需文具,但不能使用笔记本电脑等可发光电子设备及录音录像设备。

4、本课程为录制课程,报名参加者需要全程参与录制,节目录制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入演播室,中途不可退场。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5、请务必准时,切勿迟到!